歡迎使用下列通訊軟體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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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假日定義】
【進退房時間】
【訂房程序】
※訂房時間早上8:00至晚上10:00,請於訂房時間來電。 【匯款資訊-ATM轉帳/匯款】
※匯款後請務必來電/簡訊確認【電話:049-2918505、0965-066755】埔里民宿.幸福童話親子民宿。 【幸福童話民宿住房須知】(若不同意民宿須知者,請不要來電訂房 ,謝謝您!!) ★訂房/住房服務時間為AM8:00至PM10:00,若需任何服務請於服務時間來電!! ★因園區內、外皆需消毒清潔,故園區內、外開放時間為PM3:00後。PM3:00前為管家休息時間,勿擾!
★民宿為響應環保,即日起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例如牙膏牙刷及小毛巾⋯等,請大家記得要帶喔!
★園區位於生態區,有許多的小昆蟲,如:螢火蟲、螞蟻、青蛙、小黑蚊、壁虎等,請記得做好防蚊措施並穿著長衣袖,屋內我們每日消毒,但有時仍有小客人造訪, 介意者請三思。
★良好的住宿環境需大家共同維持,若尿床、嘔吐⋯⋯等,非正常使用情況而造成之髒污,會視情況酌收清潔費。 ★夜晚寧靜,為了您與其他房客有更好的住宿睡眠品質,請於PM10:00後禁止喧嘩嬉鬧;若同行者有12歲以下的小貴賓,晚上10:00以後嚴禁跑、跳、尖叫,請與我們一起學習尊重他人也有休息的權益喔!
★親子民宿提供孩子歡樂,因此PM10:00前,必定會聽到孩子爽朗及開心玩樂的笑聲,若需要安靜的休息空間,建議選擇飯店,若因此嫌隔音不好給予負評的,也請您離開此畫面,畢竟目前台灣的建築都是使用此材質,若要隔音好必定使用地毯,塵蟎也多。 ★為維護公共安全,嚴禁攜帶鍋具於客房內烹煮食物,若經發現將予以退房並沒收房價,以補償館內當日之損失。 ★禁止攜帶寵物,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請愛惜館內公共場合及客房內所提供之設施及用品,若因故造成毀損均須照價賠償。 ★館內、外(含客房內)全面禁止酗酒、嚼檳榔、打牌(麻將等)、烤肉。(包棟可烤肉、麻將) ★房間內(含廁所)嚴禁吸煙,若有需求請移駕至戶外或陽台。 ★入住當日Check in時間若會超過下午18:00以後,請事先來電告知,否則訂房不予以保留哦。 ★Check in時間15:00後,不提供提早入住,Check out時間上午為11:00,請務必準時,超過時間,每30分鐘酌收$500元,以此累計,感謝您! ★館內為私人場地,謝絕參訪;為了住宿旅客的權益,非住宿館內的旅客是不能進入館內的喔!謝謝^^ ★早餐時間為上午8:00至上午9:00(可提供奶素食早餐,需提早告知)。 ★加人每房限定一位0~6歲幼童,酌收人頭費500元(含早餐不含寢具),7歲以上酌收人頭費600元(含早餐不含寢具),過年期間不論年紀人頭費800元(含早餐不含寢具)。 ★避免現場爭議,請依房型及約定人數入住,恕不接受現場加人(嬰幼兒亦算人數) ,若臨時加人本民宿有權拒絕入住並沒收當日訂金。 ★本民宿提供加床服務一房限一床每床1000元(含早餐及寢具),過年期間不提供加床服務。床墊為單人厚度10公分。 ★館內幸福F1賽車場PM3:30至PM5:30電動車(限1至8歲28公斤以下幼童使用),每房一車,雨天及上午電動車不開放,上午8:30至10:30開放滑板車。 ★本民宿沒有電梯(最高樓層為3樓),需自搬行李,且每房配一車位。 ★房間內棉被/枕頭數量皆固定,不提供加棉被/枕頭服務。 ★本民宿不提供任何代購及代收服務。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本民宿不負保管責任。 ★延期/退款一律住宿日前14天通知,14日內通知一律依觀光局旅館業個別旅額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扣款退還餘額,不得延期(若於住宿日前14天內訂房者,即無法改期/延期,只可依據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基化契約範本扣款退還餘額)。 ★颱風天及各項退費標準如下: 若住宿當日南投縣發布陸上颱風警報且人事行政局宣布停班/停課,住宿訂金全額退費,若南投縣未宣布停班/停課將依下列 標 準辦理退費,請參酌: 依據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 中華民國102年8月6日觀業字第1020027390號函頒 第七條 (甲方解約時若遇平日及一般假日定金以房價3成、連續3天以上假日以房價5成計算之退還) 甲方解約時,應通知乙方,並得要求乙方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 一、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延期不收手續費) 二、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延期不收手續費) 三、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延期依上述比例收取手續費) 四、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延期依上述比例收取手續費) 五、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延期依上述比例收取手續費) 六、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延期依上述比例收取手續費) 七、 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延期依上述比例收取手續費) 八、計算範例如下:假設來電/簡訊解約日為住宿日前2日,需扣之訂金為5800(房價)*03(三成)*0.7(觀光局扣款比例) =$1218(應扣金額),訂房時訂金為五成$2900-$1218=$1682(退回房客金額)。若三天年續假期計算式為5800(房價)*0.5(五成)*0.7(觀光局扣款比例)=$2030(應扣金額),訂房時訂金為五成$2900-$2030=$870(退回房客金額)。
★★★★★若遇3天以上連假期間以上述方式總房價百分之五十計算之。(延期依上述比例收取手續費)★★★★★ ★以上須知請各位貴賓配合,若不同意民宿須知者,請不要來電訂房, 謝謝您!!
【延期與退費說明】